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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乡村振兴馆微商城业务试运营的通知

    乡村振兴馆供应商:

    为巩固乡村振兴工作,提振乡村经济,湖南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(以下简称“乡村振兴馆”或“平台”)微商城服务于2022年12月10日起进入试运营阶段,如供应商有意向开通业务,可按通知文件流程指示进行开通,更多详细内容可致电供应商热线:0731-82241920进行咨询。

     

    申请条件:

    申请开通微商城业务的供应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    1)、乡村振兴馆入驻供应商;

    2)、营业执照信息、法人信息、生产经营类证书(食品生产许可证、食品生产小作坊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)、乡村振兴馆入驻承诺书齐全;

    3)、店铺联系人信息齐全,并且在微商城开通后7天内完成店铺装修工作;

    4)、目前仅支持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中国银行结算账户,所以在申请前请确认公司的收款结算账户为以上四家银行账户。

     

    申请需知:

    1)、微商城试运营时间为一个月,即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1月9日,2023年1月10日开始正式运营;

    2)、微商城开启之后,PC端店铺以及商品数据会同步到微商城,商品价格及物流与PC端商品保持一致,如需调整,请供应商调整商品梯度价格及物流模板;

    3)、微商城开放注册,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授权登入购买,采购单位登录时点击“政府采购”即可选择商品加入购物车,但要完成交易仍旧需登录PC端完成,个人用户登录时点击“个人采购”即可进行购买;

    4)、商城内符合适用范围的个人购买业务订单,供应商需承担每单笔订单金额(含运费)1.5%的平台使用费(试运营期间不收费),此费用包含平台使用费、技术服务费,最低收费金额0.01元,不足0.01元不收取平台使用费;

    5)、微商城支持微信支付、工行卡支付以及银联卡支付,消费者可申请退款,经供应商审核通过后,款项将在24小时内退到支付账号上;

    6)、申请时,请供应商详细阅读乡村振兴馆2C业务平台入驻服务协议,该协议效力等同于合同,一经确认,平台将默认供应商同意协议细则,并且协议即时生效;

    7)、供应商可通过商家后台关闭微商城服务,如需再一次申请,需重新审核。

     

    申请流程:

    微商城开通流程:供应商PC端店铺后台(微店→我的微店→开启微店)→乡村振兴馆微商城开通需知→提交logo以及微店标签→保存提交→进入审核→下载“乡村振兴馆”供应商B2C支付建档资料→填写资料→邮寄给工商银行枫林支行→进入工行审核→工行审核通过→平台审核→通过审核→微商城开通。

     

    1)、进入供应商后台,找到微店→我的微店,点击开启微店,具体位置参考如下图片,点击开启微店后,进入乡村振兴馆微商城开通需知页面;

    图片1.png

     

    2)、请仔细阅读乡村振兴馆2C业务平台入驻服务协议,确认内容之后,在同一页面提交微店logo以及微店标签,确认无误后,点击保存,进入审核阶段<注:如未出现该页面,请咨询乡村振兴馆供应商客服0731-82241920>;


     图片2.png

    3)、进入审核阶段,供应商可通过“我的微店”中的“申请开通微店”,查看审核进度;

    图片3.png

     

    4)、因微商城启用便捷支付,供应商需下载“乡村振兴馆”供应商B2C支付建档资料,请根据建档资料中的指导填写并完善资料,如有问题,可在乡村振兴馆供应商交流群内咨询工行工作人员(如未在群内,可添加官方客服人员微信15387546208,备注公司名称进入)。

    资料下载地址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yead28E8bzOuFp3l9Auk7w

     提取码: 2g2n 


     

    5)、B2C支付建档资料齐全后,将资料通过EMS或者顺丰邮寄至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枫路15号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枫林支行  谭欢婷17673120718(收)。

     

    6)、经工行审核确认,为店铺开通B2C支付功能后,平台将对店铺资质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即可使用微商城服务。微商城服务开启后,可在供应商后台的“微店”→我的微店中查看店铺信息。

    图片4.png

     

    如在申请开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,可添加客服微信15387546208备注公司名称进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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